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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核瑞新能源江都经济开发区12mw分散式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 2022-12-02

扬州核瑞新能源江都经济开发区12MW分散式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RR20-ZB1-ZB-83-29)

1. 招标条件

扬州核瑞新能源江都经济开发区12MW分散式风电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南京中核能源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详见技术规范。

2.2 规模: 12MW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

2.3 建设工期: 详见技术规范。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1个标段

标段

项目

项目

装机

(MW)

风机规格

1

扬州核瑞新能源江都经济开发区12MW分散式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含塔筒)

12

单机容量:≥6且≤6.25,风机台数不超过2台;

叶轮直径:190米及以上(须满足风机安全等级要求)

轮毂高度:140米。

(若本项目使用钢混塔,混塔段高度不低于100米,详见技术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不同机型的混排方案,总容量确保不低于12兆瓦(允许少部分上浮),发电机具备超发能力。

本标段含塔筒,具体参数、机型要求及工期等详见技术规范书,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2.5推荐原则

技术和商务得分均不小于80分的报价为有效报价,参加报价评审。各标段评标委员会根据商务、技术、价格、度电成本得分计算最终得分,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最终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同时,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同,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6 :风电场指定机位点,详见技术规范书。

2.7 : 2023330日前设备全部到场(最终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集团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标段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6年(201611日起至今)有设计与制造风机设备3.0兆瓦及以上容量等级风电机组且通过240小时试运行业绩和300台以上3.0兆瓦及以上容量等级风电机组合同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应能够充分反映供货合同双方名称及签章、设备名称、规格、签订日期以及通过240小时试运证明等关键内容)。

3.2.2 资格能力要求:与投标机型同容量等级风机机型具有商业投产业绩(提供相关证明),并已取得由国家认定资质机构出具的完整型式试验报告,或投标机型已取得由国家认定资质机构出具的设计认证并承诺在本采购项目第一台合同设备带电调试前取得由国家认定资质机构出具的完整型式试验报告(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2122日起至202212816:00止(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方式:网络下载形式。

4.2.1潜在投标人信息登记:登录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以下简称中核平台)完成下列操作流程:按照网站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供应商操作手册等提示内容,进行供应商注册,中核平台客服电话:021-61592300(工作日9:00-11:3013:30-17:00)。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输入账号及密码,点击登录,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招标项目→投标报名,找到本项目名称,点击我要参与,按要求录入潜在投标人登记信息,将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的截图(按4.2.2要求获取截图))压缩包作为附件上传,点击确认按钮进行信息登记。

4.2.2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及发票领取

1)文件费用:人民币(大写)叁仟元整(¥3000.00),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登录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chinabrr.com)完成下列操作流程:网站首页→招标公告(more)查询到欲报名项目的招标公告→点击该招标公告所在页面最下方的立即投标按钮→跳转至江河润泽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润泽中招联合平台)进行登录(首次登陆须进行免费注册)→点击寻找招标项目 →找到本项目点击立即投标→选择相应标包后点击立即购标→选择对应支付方式进行下单支付,完成支付操作后应保存支付成功的截图。润泽中招联合平台客服电话:17633091229010-86397110(工作日9:30-12:00 13:30-17:00)。

3)发票领取:选择我需要发票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润泽中招联合平台自行下载发票,发票一律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4.2.3获取条件:只有信息登记成功和支付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才能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通过登陆中核平台(www.cnncecp.com)在线下载招标文件。如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仍不能下载,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4.3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1223930分,地点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11号楼)。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ecp.cnnc.com.cn)和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chinabrr.com)。

7. 其他

7.1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开展采购,合同生效条件以及机型变更约定如下:

(一)合同生效条件:

1)招标结果通过南京中核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决策层评审;

2)招标标的取得南京中核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基建投资和资金预算;

3)买方向卖方发出加盖买方公章的主机设备排产函。

(二)机型变更约定:

招标文件中就机型或塔筒形式变更事宜约定如下:1)本项目的风机机型以及塔筒型式有可能发生变化,中标人不能因为风机机型或塔筒型式的调整变化拒绝履行合同。2)如项目选用的风机机型发生变化,变更后的机型价格与中标人投标文件中该机型的投标报价保持一致。如投标人没有该机型或塔型报价,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参照其他投标人该机型或塔型报价协商合同变更。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针对条款1)、条款2)做出书面承诺。

7.2 本次招标不采购5年质保期后的备品备件,5年质保期内备品备件由投标人自行考虑,不计入总价;必须满足质保期发电量、等效满负荷小时数考核要求。五年后补齐备品备件,且招标方有权等价调换备品备件类型和数量。

7.3本标段含塔筒,风机中塔筒价格不随材料市场供应价格变动而调价。

7.4设备运输和交货过程中,每批产品的物流运输信息须第一时间告知招标人,并确保招标人能时刻了解运输情况,保证运输信息真实,如不能按约执行,买方有权在支付货款时予以考核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8. 监督部门

南京中核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内控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中核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址: 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一号43

联 系 人: 刘经理

话: 025-66008781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11号楼

编:100070

人:杨泽华、李国强、赵松岩

联 系 电 话:010- 5220527053105888

箱:chinabrr0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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