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编号:CR1101-TLFD-XJ-2024-005
因工程施工需要,我项目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诚挚的邀请贵公司参与我项目本批次采购物资的报价。
一.询价内容1.物资需求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数量 | 备注 |
1 | 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 | JS-Ⅱ型 | 吨 | 44 | |
2 | 聚氨酯防水涂料 | 25kg/桶 | 吨 | 11 | |
3 | 非固化橡胶沥青防水涂料 | 25kg/桶 | 吨 | 6 | |
4 | 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 3mm | 平方米 | 7100 | |
5 | SBS改性耐根穿刺防水卷材 | 4mm | 平方米 | 822 |
说明:表中数量为计划数量,实际采购过程中可能有所调整,最终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二.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0日17时00分。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n),参与报价者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平台报价的维护和报价文件的上传。
三.有关要求
1.报价文件资料要求(资质条件):报价函、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法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其他资料。
2.采用固定价结算,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运杂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质量要求
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最新行业技术标准及要求,每批货物必须附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及合格证,甲方凭此报告检验质量,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3.1 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
3.1.1 物理力学性能
3.2 聚氨酯防水涂料
3.2.1 外观
产品为均匀粘稠体,无凝胶、结块。
3.2.2 物理力学性能
3.3 非固化橡胶沥青防水涂料
3.3.1 外观
产品应均匀、无结块、无明显可见杂质。
3.3.2 物理力学性能
3.4 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3.4.1 改性沥青宜符合《JC/T905》的规定。
3.4.2 胎基仅采用聚酯毡.玻纤毡、玻纤增强聚酯毡。采用聚酯毡与玻纤毡作胎基应符合《GB/T 18840》的规定。玻纤增强聚酯毡的规格与性能应满足《GB 18242-2008》中生产防水卷材的要求。
3.4.3 表面隔离材料不得采用聚酯膜(PET)和耐高温聚乙烯膜。
3.4.4 外观
3.4.4.1 成卷卷材应卷紧卷齐,端面里进外出不得超过10 mm。
3.4.4.2 成卷卷材在(4~50)℃任一产品温度下展开,在距卷芯1 000 mm长度外不应有10 mm以上的裂纹或粘结。
3.4.4.3 胎基应浸透,不应有未被浸溃处。
3.4.4.4 卷材表面应平整,不允许有孔洞、缺边和裂口,疙瘩,矿物粒料粒度应均匀一致并紧密地粘附于卷材表面。
3.4.4.5 每卷卷材接头处不应超过一个,较短的一段长度不应少于1000 mm,接头应剪切整齐,并加长150mm。
3.4.5 材料性能
3.5 SBS改性耐根穿刺防水卷材
3.5.1 应用性能
4.货物验收方式
(1)货物到工地后,需方应及时组织验收,现场点数量尺计量。
(2)需方按规定取样检测,在需方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7天内得出结论,检测合格则予以办理结算手续,检测不合格供方应无条件清退该批货物,并承担相关经济责任。
5.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5.1结算
每月10日为双方价款结算日期(即上月11日至当月10日内),结算前双方要在对帐确认单上签字认可,供方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供需才办理结算手续。供方不及时开具发票,需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供方不得因此要求需方承担违约责任。
5.2支付
(1)供方办理每月供货对账手续,在收到供方提交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供需依据供方提交的结算确认单、货物发票在财务入账;
(2)入账后的3个月内支付每批次货款的60%,若因特殊原因未支付的,则自动进入下一个支付周期,下一支付周期则支付上一次应支付货款的60%,依次类推;
(3)剩余货款待本合同全部供货结束后,分36个月等额支付。
(4)上述款项的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1月期上浮率为0.01%,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01%);建行E信通(1月期上浮率为0.2%,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2%);云信(1月期上浮率为0.2%,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2%;商业承兑汇票(1月期上浮率为0.2%,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2%);铁建银信(1月期上浮率为0.3%,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3%);中行融易达(1月期上浮率为0.2%,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2%);其他票据支付方式(1月期上浮率为0.01%,每增加1个月,上浮率相应增加0.01%)。如若后期贴现成本变化,供方应当配合需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调整,否则需方有权单方调整,供方不得因此要求需方承担违约责任。
(5)若供需出现逾期付款的,供方同意按照起诉时供需欠付供方的最终货款金额,以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报价利率支付上浮货款。供需不再承担因违约导致供方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及给供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6.报价有效期:60日。
7.未按要求维护报价及未按要求编制报价文件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四.联系方式1.采购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铁岭县风电新能源装备制造一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郑晓刚 联系电话:17396182766 邮箱:1028786084@qq.com
到货地址: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腰堡镇铁岭县风电新能源项目施工现场
2.监督部门: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710-3712384
2024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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